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期统一战线工作的讲话精神,进一步促进我校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的建设与发展,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合作共事、民主管理和献计献策的作用,不断提高我校民主党派基层工作的规范化、制度化水平,现根据中共中央《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》和《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加强党同党外人士合作共事的意见》(湘发〔2010〕21号)文件精神,经与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共同商定,决定对原《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工作制度》进行修订。修订后的内容具体如下:
一、领导班子分工负责制度。支部主委负责全面工作,副主委做好分管工作,联系若干骨干成员,坚持合作共事。
二、组织生活制度。每两个月召开一次支委会议,就学校和本组织有关问题交换意见,统一认识;每半年召开一次党派成员全体会议,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国家的大政方针,本党派的章程和历史,不断提高党派成员的“五种能力”。
三、民主生活制度。每年召开一次支委民主生活会,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,结合年终总结,肯定成绩,找出差距,制定整改措施。
四、民主监督制度。通过下列渠道,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:①校情通报会;②校领导民主生活会前座谈会;③统战部组织的各种会议;④党委联系成员。
五、献计献策制度。为学校的发展与稳定进行专题调研,至少每年提出一项较高水平的建议。
六、协商联络制度。各党派基层组织有关组织发展,组织调整和换届,成员培训,考察调研,组织处理等重要事项,以及本党派开展和参与的重要活动,既要及时向本党派上级省委进行请示汇报,又应加强与学校党委统战部的主动协商与工作联系,及时通报有关情况;
七、信息报送制度。及时反映本组织成员对国家大事、方针政策和学校工作的意见与建议;
八、计划总结制度。每年召开一次工作总结会议,总结本年度工作,制定来年工作计划,及时向学校党委统战部和本党派省委汇报工作计划和总结;
九、组织发展制度
①组织委员先会商校党委统战部和申请人所在单位党组织,考察申请人的现实表现;
②主委与申请人谈话,宣讲党派章程和历史;
③总支(支部)委员会讨论表决入党申请;
④报省委批准后召开欢迎会,对新成员提出要求与希望。
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党委统战部
二0一八年四月